发布会能不能煽情?
发言的是人,听发言的也是人,人都是有感情的,煽一煽情能有啥问题?咋就煽出来个大型社死现场呢?
2017年,最高法写了一份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5735号行政裁定书。
这份裁定书怎么来的?
一个叫刘书平的人,在2016年11月23号向郑东新区管委会寄了一封信,申请国家赔偿。管委会拒收。刘书平就把管委会告上了郑州中院,请求判决管委会的拒收行为违法。
郑州中院裁定驳回起诉。
刘书平不服,上诉到河南省高院。省高院维持原裁定。
刘书平仍然不服,申诉到最高法,最高法出了这份裁定书。
我有个习惯,拿到法院的裁判文书,不从头看,也不直接翻看裁判结果,而是找到“本院认为”四个字,从这里往后看起。
因为,我认为这是整个裁判文书最容易出彩的部分,法官的智慧将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郑州中院的裁定:
……郑东新区管委会拒收信件的行为,实质上是拒绝接受刘书平的国家赔偿申请,……刘书平可以……直接将管委会拒绝国家赔偿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再将拒收行为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行为提请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以免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故……驳回刘书平的起诉。
河南省高院的裁定:
从逻辑上讲,……管委会拒收信件的行为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但法律对于拒收这种申请的后果以及当事人对这种拒收行为的救济渠道已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即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解决实质性争议,而不是对拒收行为本身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将拒收行为理解为管委会对国家赔偿申请的拒绝,实际上是对刘书平国家赔偿请求权的最大限度保护。……综合以上考虑,……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7)最高法行申5735号行政裁定:
本院认为,当一个公民满怀期待向行政机关寄去一份国家赔偿申请,收回的却是一份被中国邮政标注的“拒收”字样而退回的信封原件,他的沮丧愤懑可想而知。……他转而将行政机关告到法庭,也是行使诉讼权利的当然之事。然而,他选择的诉讼种类并不十分恰当,……申请人(指刘书平)可以毫无障碍地直接提起请求判令行政机关予以赔偿的诉讼。仅仅要求确认一个“拒收”行为违法,既缺乏“澄清”某种法律关系的需要,也不是最便捷、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诉讼类型。……如果通过再审并不能解决争议,或者在再审之外另有更为便捷的解决途径,那么耗时费力地启动一次再审,也只会是浪费资源,徒劳无益。
……受理国家赔偿申请,是赔偿义务机关的法定责任,无论基于什么原因,拒收申请终归是一件不负责任的行为。……选择一个最为适当的诉讼类型,对当事人来讲通常并不十分容易,人民法院就有义务进行必要的释明,建议原告对诉讼请求进行必要的变更,以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减少诉累、行政争议能够尽早尘埃落定。理性行使诉权,实际解决纠纷,大家都有责任。……综上,……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最高法的煽情无疑是成功的,这让法律更温暖,也更有力量。
为什么会成功?
申请人虽然客观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但最高法相信这并非他的本意。所以并没有居高临下的责备,也没有向申请人诉说法院和法官的不易,有的只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申请人最大限度的理解、包容与关怀。
我知道你们的不容易,但请相信,我一直和你们在一起。所以,请再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们共度时艰。
这是煽情。
我知道你们不容易,但你们知不知道我都错过了我女儿的成人礼。
这是挑事。
成功的煽情,从来都不提自己的不幸。讲述自己不幸的,那叫矫情。
多读书、多学习,没有坏处。
才不配位,必有灾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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