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发回应刘诗诗方公函
【王大发回应刘诗诗方公函】12月23日,有账号晒出刘诗诗经纪公司发布的公函,要求删除“刘诗诗离婚”等相关内容。对此,爆料人王大发表示,“刘诗诗没告她造谣呀,告的是狗仔偷拍,也没说自己没离,人家只是说狗仔几句话恶意引导。人家就是不想承认,咱们别问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感叹春秋笔法还是厉害”。对此,有网友评价:“刘诗诗方面发函让平台删除近期网传离婚这类不实传闻。要我说也可以直接告告王大发。 ”“刘诗诗也逗,明明狗仔王大发曝光她和吴奇隆离婚,居然不起诉对方,却来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这是什么神奇操作…去隔壁王大发那里看了,她都说没有撒谎,不怕被告,甚至明星艺人还得给她一些钱…”
近日,网络上流传出关于刘诗诗和吴奇隆离婚的消息,同时还有传言称刘诗诗的面相发生了变化。这些传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并对刘诗诗和吴奇隆的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对此,刘诗诗方特发辟谣声明。
公函如下:近日,北京自信娱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贵公司平台发布含有合作艺人刘诗诗女士的相关搜文章内容。附件一中,关于刘诗诗女士的内容,例如:“刘诗诗离婚”刘诗诗面相变了”等内容,发布人恶意散播有关刘诗诗女士的不实且有损其名誉的传言,使大众网友产生了大量不实猜测眨损刘诗诗女士的人格尊严,性质恶劣。同时,该话题内容对舆论有负面导向,也使刘诗诗女士蒙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猜测与误解,影响了刘诗诗女士在公众面前的声誉与形象,更是与国家“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初衷背道而驰。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相关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名誉权、肖像权,贵方系典型的网络平台,利用话题蓄意进行炒作,抹黑我司艺人,该等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已涉嫌侵犯我司艺人之名誉权、肖像权。贵方作为网络内容的提供者,在权利人依法主张权利时,应及时删撤涉嫌侵权内容,以避免侵权损害后果的再度扩大。
我方作为艺人刘诗诗的经纪公司,特通过本函与贵方作以上诚意沟通、特此函告,望贵方审慎并妥善处理!再次感谢贵方的协助与配合。
以上就是【王大发回应刘诗诗方公函】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安徽慧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