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21年 周永刚获580万元国家赔偿
【坐牢21年 周永刚获580万元国家赔偿】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开庭再审周永刚强奸、故意杀人案撤销原裁定,宣判其无罪。“案发时我是18岁小伙,我今年已经53岁,我的整个青春都耗在监狱里了。”回忆起1988年的那个夏天,他与同村的妻子刚刚步入婚姻的殿堂,生活充满了希望与甜蜜。然而,同年7月,妻子的两个堂妹在草场挖草药时遭遇不幸,年轻的生命被残忍地夺去,周永刚因恰巧首先发现尸体而被无端怀疑。他本能地劝阻亲属不要破坏现场,以协助警方调查,但没想到这反而加重了外界对他的误解。警方甚至向其岳父透露:“你女婿的嫌疑目前无法排除。”仅仅一个多月后,周永刚的生活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被警方控制,随后被判处死缓,开始了长达21年4个月零4天的铁窗生涯。对于案件侦查阶段自己先是否认罪行,后来又“认罪”的复杂过程,周永刚坚定地表示,那些有罪供述完全是屈打成招的结果。他在监狱中,曾无数次用扫帚枝扎破手指,写下血书,委托狱友带出去交给检察院,希望能够洗刷冤屈,但“后来法院竟称这些关键证据遗失了”。
1991年至1992年,周永刚和父母曾要求重新申请鉴定。警方在法庭上称提,取的死者分泌物证据因为搬家丢失。父亲为儿申诉从车票来看有百余次,而周永刚的妻子,始终坚信丈夫的清白,独自一人抚养女儿,不离不弃,直到他出狱。然而,遗憾的是,当周永刚重获自由时,父亲已经离世整整10年,这份迟来的正义,无法弥补他失去的青春与家庭的破碎。
周永刚的冤案不仅反映了司法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也揭示了冤假错案对个人和家庭造成的深远影响。他的经历让人们深思,如何才能确保司法公正,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周永刚的无罪宣判,虽然为他和他的家人带来了迟到的正义,但无法弥补他失去的青春与家庭的破碎。他的故事提醒我们,司法公正不仅是法律的问题,更是人道的问题。每一个冤假错案的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和破碎的家庭。只有不断完善司法制度,加强监督和问责,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无辜者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周永刚的无罪宣判,也为其他正在申诉的冤假错案受害者带来了希望。他们的坚持和努力,终将有一天会得到公正的回应。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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