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杀人了,要不要被判刑?
估计很多人会说,要看他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因素要考虑——这个人的年龄。
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提到的“刑事责任年龄”。
说到犯罪,就绕不开《刑法》;提到《刑法》,就绕不开刑事责任年龄。
立法者普遍认为,一个人的行为一定是和他的智力和认知程度有关的。而一个人的智力和认知程度,取决于这个人所处的年龄阶段。我们是不太可能要求一个3岁的孩子做出30岁人的行为的。
春耕、夏种、秋收、冬藏——适时而作是自然界的规律。人作为自然界的一员,当然也接受着这一规律的约束。所谓,天地之法,运行不殆。法律虽是人伦集大成者,也应当符合天道。
刑事责任年龄,是《刑法》中第17条的规定。《刑法》把一个人的年龄划分成了三个阶段:
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16周岁;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段——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无刑事责任年龄段——不满14周岁。
我身边的朋友因此经常向我诉说法律的不公。
一个周岁13岁零11个月的孩子,对同学实施校园暴力,打死同学。这明显已经是故意杀人的行为。13岁的孩子应该已经有了是非观,有了基础的判断分辨能力,但是他却无视生命的珍贵,造成如此之重的恶果。之后,他仅因1个月之差,就不用接受刑罚,我相信,这让很多人从情感上是无法接受的。
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发问,13岁零11个月和14岁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也一样会问。
但是,法律毕竟是普遍性的规则,是基于大概率事件制订的,是适用于所有人的。固然有个案让我们无法接受,但这是在建立和运用规则时,人类不得不做出的牺牲。
本来我们是要用这些牺牲,换来法治的发展,但是却有一些人狼狈为奸,利用法律的弱点,肆意践踏,让我们的牺牲变得一文不值,这才是让我们感到窒息的。
话说回来,《刑法》虽然无法对这个孩子进行制裁,但是其他法律绝不会对此视而不见,他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只不过,我们以朴素的“杀人偿命”的因果报应观念来看,难以接受。
好在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根据社会发展做出改变,只不过需要一个过程。法定最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前些年已经由10周岁降到了8周岁,刑事责任年龄也势必会做出调整。但是,由于《刑法》是一部极其严厉的法律,一个刑罚的做出很有可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所以它的修订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
事实上,2020年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下调。
可是,法律不管怎样调整,总会有支持有反对,公平只能是相对的。但无论如何,法律代表的一定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我有信心,并且相信——法律不会辜负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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