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签股东协议,还是先签公司章程?
制定了公司章程,还有没有必要再签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的内容能不能写进公司章程里?
公司章程的内容能不能写进股东协议里?
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不一致,到底该以谁为准?
这些都是让公司股东纠结的问题。
一、是先签股东协议,还是先签公司章程?
如果是准备申请注册公司,所有股东还是应当先签订一个股东协议。因为注册公司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中间可能会发生变化,股东把达成一致的事项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定下来,会给自己减少很多麻烦。比如,万一最后公司没有注册成功怎么办?注册公司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怎么办?如果在注册过程中一方反悔了,要退出怎么办?同时,还可以把一些公司章程中要写的内容,先写到股东协议中。
所以,如果是为了注册公司,应当是先签股东协议。
二、当公司注册成立了,已经制定了公司章程,还有没有必要再签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是股东自愿签订的。有的股东协议内容和章程是相同的,有的股东协议是独立于章程之外的。
如果是和章程相同的股东协议,没有必要再签署。如果是独立于章程之外的,则需要另行签订。
但是,要明确一点,股东协议只对协议上签字的股东有约束力,无法约束其他人,也无法约束整个公司。
三、股东协议的内容能不能写进公司章程里?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都是由股东起草拟定的。但是股东协议不一定是由全部股东起草的,可能只是部分股东之间的约定,体现的是部分股东的利益。
而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高的文件,是治理和管理整个公司的纲领,它的内容涵盖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各个方面,体现的是公司的整体利益。
一个公司的初始公司章程一定是经过全部股东签字同意的,后续的公司章程是基于初始章程作出的修改,需要经过股东会会议表决。《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股东协议的内容合法,且经过合法程序表决,是可以写进公司章程的,反之,则不能。
四、公司章程的内容能不能写进股东协议里?
只要签订股东协议的各方同意,并且不违反公司关于章程内容保密的规定,是可以写进股东协议的。
五、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不一致,到底该以谁为准?
在股东内部之间,股东约定以谁为准,就以谁为准,但是没有在股东协议上签字的股东,不会被股东协议所约束,只按照公司章程处理纠纷即可。
在公司和公司之外的人之间,优先适用公司章程。如果公司之外的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股东协议约束的,可以以股东协议为准。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两者所形成的背景和基础不一样,内容侧重不一样,约束的对象不一样,所保护的利益群体也有区别。
在没有形成初始公司章程之前,股东可以先行签订股东协议,然后把股东协议中的内容移植到初始公司章程中。在形成初始公司章程之后,股东可以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签订股东协议,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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