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时长约3分钟
夫妻之间生离死别,也是常有的事情。所谓“诚知此恨人人有”即是如此。
逝者已矣,生者还要活下去。而要生活,物质基础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生者不能不面对遗产分割的问题。在众多的遗产中,房子无疑是最值得关心的财产之一。
如果丈夫去世,他所留下的房子,妻子可以分到多少呢?
这是很多涉及继承纠纷的客户的疑问,相信也是对于继承不太了解的人的疑问。
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据情形的不同而不同。我将经手的继承案件汇总了一下,大致有八种情形,每种情形都对应一个答案。你可以直接套入计算。
详见下表:房屋份额分配表
房产是这样,其他的财产也是这样。分割原则就是,先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再看夫妻之间有没有财产约定,然后根据财产的性质和财产约定,把属于妻子的份额从中间剥离出来。再看有没有遗嘱,如果有,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有按照法定继承。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53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