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经常会问我一个问题:遗嘱不公证有没有效?
这个问题还可以再衍生出两个问题。
1.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前提条件。
《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有五种,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
自书遗嘱,这种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即可。
代书遗嘱,这种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找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再由遗嘱人和全部见证人亲笔签名,注明日期。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一种遗嘱。如果采用打印的方式立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全部见证人在打印遗嘱的每一页都要签名,注明日期。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全部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日期。
口头遗嘱,就是遗嘱人口头说的。这种遗嘱只能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并且至少得有两名见证人在场。如果紧急情况解除了,遗嘱人可以采用其他形式立遗嘱而没有重新立的,之前的口头遗嘱无效。
这五种遗嘱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须经过公证就有法律效力。不过,这五种遗嘱的制作过程并非易事,其中的繁琐令不少律师都望而却步。
2.公证遗嘱的效力是不是最高
有人会问,不是说遗嘱经过公证之后效力最高吗?2021年1月1日之前确实是这样的。但是《民法典》生效后,把这一规定取消了。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有数份遗嘱存在,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的风光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3.遗嘱还有没有必要公证
虽然遗嘱不经公证就有效,公证遗嘱的效力也不再是最高的,但是,如果条件允许,建议你还是去做一个遗嘱的公证。
首先,公证处的人对于遗嘱内容和遗嘱的程序还是比较了解的,毕竟他们经常接触这类事务,内部还会做一些学习培训,专业度还是挺高的。他们可以帮你规避立遗嘱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让你的遗嘱最大化的合法合理。
有人会说,律师事务所难道不是更专业吗?
这就是接下来要说的。其次,公证遗嘱虽然不是遗嘱中效力最高的,但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其证据效力是最高的。
《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你可以理解为,万一遗嘱被人怀疑,经过公证的遗嘱很难被推翻。法院直接采纳的概率会非常之高。
所以,如果你很专业,遗嘱不需要公证;如果你不太专业,又找不到合适的专业人士,公证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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