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籍人员杀了我国的一名女子,最终被我国法院判处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条确定的属地管辖原则,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绝对是妥妥的。
《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但是,被判死刑却不一定会死。
死刑,最重的主刑,没有之一,这是毫无疑问的。
只不过,死刑分为两种,一种叫死刑立即执行,一种叫死刑缓期执行。
所谓死刑缓期执行,指的是在宣判死刑时,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个两年期限是固定的。如果在这个期限内,这名罪犯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减为无期徒刑之后,表现良好,可以继续获得减刑,但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
如果直接减为25年有期徒刑,表现良好,也可以继续获得减刑,但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
所以,判死刑和死还是有一些距离的。
除了死刑之外,我们国家还有哪几种刑罚呢?
01 无期徒刑,主刑之一,严重程度仅次于死刑。
顾名思义,就是刑期没有期限。不过,无期徒刑可以被减刑,但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
02 有期徒刑,主刑之一。
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是6个月,最高刑期是15年,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最高可以达到25年。
有期徒刑如果被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03 拘役,主刑之一。
拘役的最低期限是1个月,最高期限是6个月。被判处拘役的人每月可以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的,还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同样,拘役也是可以被减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04 管制,主刑之一。
管制的最低期限是3个月,最高期限是2年。管制是不在监狱里关押的,实行社区矫正。这是管制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显著的区别之一。管制可以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如果一个人的被判最高刑期可能是管制、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之一的,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缓刑简单来说就是不用住在监狱里,同时给你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没有漏罪,考验期满了,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05 罚金,是一种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罚金就是对犯罪分子做出经济处罚。注意,不是民事赔偿。民事赔偿是赔给受害人的,罚金是交给国家的。
06 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刑,可独立适用。
没收财产,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不包括家属的财产。财产没收之后是要进入国库的。
07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可独立适用。
所谓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08 驱逐出境。
这是专门针对外国人设置的。可与主刑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以上刑罚种类,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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